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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與愛──節錄生命及倫理研討會文集(2010年)︱康貴華醫生

作者:康貴華醫生

摘要

在「性與愛」工作坊,康醫生主要從心理學角度講解何為性沉溺,包括它的分類、成因、定義及特徵。康醫生亦剖析沉溺背後五方面的渴求,及經常觀看色情資訊對思維有何影響。除了闡述性沉溺的特點及後果,康醫生亦指出沉溺行為可藉心理、靈性及合併三個向度得到治療。而在整個醫治過程中,關鍵在於「愛」與「信心」。家人、親友、教會肢體及神的愛成為當事人擺脫性沉溺的動力;而「不離不棄的愛會感化沉溺者」這信念對輔助者及沉溺者亦非常重要。

 

引言

從明光社發表的《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2010》結果所見,男性每天都上色情網站,或者持續有性幻想的人數不少。這數據可能會令人覺得詫異。[1]事實上,性問題無論在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中都是一種困擾和掙扎,可是,我們又常常輕看這問題。這問題需要正視,不能低估它的嚴重性,特別對於男性的影響力。

 

性沉溺的定義

性沉溺是一種不能停止,自我破壞的性行為(Self-destructive Sexual Behaviour that are Unable to be Stopped)。性沉溺者已經不能控制自己,甚至人際關係、事業、家庭、身體和精神的健康等等都因此受到破壞。但是,當事人就算知道性沉溺會產生這樣的破壞,甚至令他犯法,還是想停止也不能。[2]性沉溺的人走在一條自毀之路。在初時他們未必會承認,並且用很多藉口掩飾;最終他們會慢慢地察覺到這個沉溺的事實,但當察覺有關問題時,他們卻已無法停止。

 

性沉溺的特徵

在心理學上,性沉溺主要有三個特徵。第一:愈做愈多。這裡的「多」既指「數量」,做的次數愈來愈多;也指「質量」:即進行有關行為的程度會愈來愈嚴重,愈來愈刺激。以前的次數和習慣,漸漸變得不能滿足,要尋求更進一步的刺激。如在調查報告中提到,許多人都有性幻想和自慰,但到性沉溺的時候,每天都要自慰與性幻想超過一、兩次,更甚者,每天達到五、六次。到了那種地步,一旦受到外界刺激,當事人就一定要找一個隱蔽的地方自慰,尋求即時的發洩。第二:性沉溺會破壞正常的生活,最終導致對人生的自毁。第三:性沉溺行為不能停止,甚至會失控。當事人想停止但還是忍不住,不久又復發。在沉溺過程中,沉溺者會經歷「羞愧循環」(Shame Cycle)(見圖一)。

圖一:羞愧循環Shame Cycle (明光社)

在羞愧循環中,人會產生自責、羞愧、內疚的情緒。人總以爲自己可以成功克制有關行為,但在忍耐一段時間後(數天、數星期,甚至數個月),疲累、煩悶、無聊、孤獨、挫敗、壓力等會使人的自制力鬆懈,甚至失控。如此一來,他又會做回之前忍著不做的事,甚至會變本加厲,做得更多,更失控,進入了羞愧循環而不能自拔。這個循環告訴我們,不要單單指責那些沉溺的人「你這樣做是錯的!」,令他們羞愧。這是因為當事人其實也很清楚後果,只是自己控制不了,他們内心已充滿羞愧和内疚。所以,單單責備有關行為是不能幫助他們的。

 

沉溺背後的渴求

每個人都有基本的渴望:尋求快樂和滿足,逃離痛苦的現實、心靈空虛和孤單。沉溺背後也有五方面的渴求(5Ps):Pleasure (享樂)、Place(地位)、Possession(擁有)、Power(權力/能力)及Personal Relation(人際關係)。香港人的生活壓力很大,很多人想通過性活動,在享樂之後得到一種鬆弛的感覺。有些男士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吸引異性,但通過沉溺在性幻想、嫖妓或援交等行為,就恍若在現實中找到伴侶一樣。這樣,他們會感到「有地位」及「擁有」。在幻想中,他們可以做出各種性愛姿勢,也可以控制對方,來滿足自己對權力的渴望。人際關係方面,如果他們覺得在現實生活中,自己與異性交往和相處有困難,人際關係較差,他們可能只有藉著沉溺在幻想之中去逃避,又或是幻想自己受人歡迎。

沉溺者有可能會失控、自毀及作出其他負面行為。但無論如何,最重要的是,我們要知道沉溺者希望透過性沉溺得到怎麽樣的滿足。正如一個人因饑餓而吃東西並沒有錯,但如果他因饑餓而搶了別人的食物,這就錯了。我們要知道他「錯」在哪裡,或是他在哪方面有需求,才能對症下藥幫助他處理問題。

曾經有一個酗酒的男士,他酗酒的原因,是因爲太太經常罵他沒有能力養家。當這位男士每次感到自卑,自尊心受傷害時,他便去喝酒,即使他知道喝酒對自己有害仍然不加理會。只知道一喝醉了便不用煩惱,也不用面對受傷的自尊。如果要幫助這男士離開這酗酒的沉溺,首先要幫助他解決的其實就是他們夫婦之間的問題,為他們提供出路,這樣才能幫助他有一個新的生活。如此類推,我們有時認爲性沉溺者的行為不雅,有違道德,但這其實可能與他們不能滿足一些正常的需要有關。反過來說,我們沒有這些沉溺,可能是因爲我們的經歷、成長環境、事業和人際關係都比他們健康。如在《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2010》中發現,已婚者比未婚人士對外接觸性的次數較少,這相信是因爲已婚者有穩定的伴侶和穩定的性關係,性方面的需要得到滿足,所以外求較少。[3]如果以正面角度去仔細察看性沉溺者的需要時,我們便能以憐憫的心去看待他們。對於一些敗壞或被社會歧視和遺棄的人,主耶穌不會只著眼於他們醜惡的地方,反而會留意他們的需要。我們需要以忍耐持久的心去看待沉溺人士。

沉溺行為的過程由偶然,到慣常,到沉迷,最後到沉溺及上癮。沉溺行為是一步一步地形成的,幫助沉溺者戒癮也需要一步一步慢慢來。

 

色情資訊的影響

許多性開放的學者或精神科醫生認爲看色情資訊是一種正常的抒發,不看反而壓抑自己的需要。[4]不錯,對年輕人來説,在青春期11-14歲開始,性慾會增強,容易接觸色情資訊,但經常觀看色情資訊對思維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。第一,性觀念的扭曲(Pornography Distorted Beliefs)。這會導致「性」和「愛」分家。對女性而言,她們會較著重先有愛才有性,但男性則可以先有性才有愛,或者可以單單只有性沒有愛,因爲男人比較著重肉體的刺激。經常接觸性資訊會令性和愛分開,將性從愛、關係和婚姻中完全抽離。將男或女貶抑為洩慾工具(Object),不再是一個應被尊重的人(Human Being),男與女只有「看」與「被看」的關係。對性沉溺的人而言,望女性時只會著眼於某些部位,而不是整體。

第二,脫敏和正常化(Desensit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)。一些過去被視為不正常或噁心的思想和行為會慢慢地被正常化,覺得這是正常的、普遍的。例如有一些性沉溺的人要去聞及舔對方的大便以引起興奮。他們當初可能認爲這種行為是噁心的,但經過脫敏和正常化後,他們漸漸地認爲這行為是正常的。

第三,麻木良心(Numbness of Conscience)。人變得愈來愈自我,不理會別人的意見與感受。例如丈夫在三級片中看到一些新的姿勢,要求妻子與他一起做,但從沒有理會過妻子的意願,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。

第四,自我欺騙(Self-deception)。相信行為不會傷害別人,甚至相信別人喜悅自己的行為,合理化一切性渴求。例如他認爲女孩子穿短裙,她們心裏都可能希望別人偷窺、偷拍她們,這是你情我願的。

第五,縱容、鼓勵自己及別人去做(Permission-giving)。當他們成功鼓勵別人去做同一種行為後,心中的内疚感、罪惡感會減少,更會覺得自己的行為變得更正常,而且會得到一份滿足感。

 

沉溺行為的後果

性沉溺的後果是性沉溺者會掙扎於禁止和失控行為的循環,感到羞恥自卑。有研究指出,接近50%性沉溺者有焦慮症;17%有自殺歷史;65%失眠、學業退步、工作不集中(70%上色情網是透過公司電腦在辦公時間進行);27-40%失業;58%有金錢損失;40%的人有關係不和的情況(家庭關係、婚姻破裂)。再者,性沉溺者也有可能染上性病,而女性沉溺者可能會被性虐待。性沉溺也會引致其他的癮:藥癮、飲食性疾患、工作狂、購物狂和賭癮等。所以,我們幫助這些沉溺者時,不要單單幫助他們解決性沉溺的問題,還要幫助他們解決其他沉溺問題。[5]

 

青少年沉溺行為的形成因素

引致青少年更易患上性沉溺的因素有遠因和近因。在遠因方面,青少年愈早接觸色情資訊愈易患上性沉溺。現在的趨勢與網上色情資訊有關。根據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網上調查顯示,有一羣20至30幾歲的人有上色情網頁的習慣。我們可以推算他們是從中學時代開始上網(電腦開始普及年代),可能在那時候已經開始接觸色情資訊。[6]但現今小學,甚至幼稚園高班的小朋友已經開始上網,他們接觸網上色情資訊的機會也大大增加。所以,整個趨勢都有所改變,人愈年輕接觸,自制能力便愈差。[7]

童年期的性遊戲(Sex Play)也會引致青少年更易患上性沉溺。許多小時候曾與鄰居、親朋戚友玩模擬性愛、甚至被強姦的人表示,以前進行有關行為的時候會覺得有趣,但事後就會有不同的感覺,刺激了他們對性的渴求,或引起污猥感。有調查顯示:81%性沉溺的人都有被性侵犯的經歷。當中曾受情感虐待的有97%,而身体虐待的有72%。由此可見,我們不可看輕性遊戲對青年人的影響。[8]

而過分控制或漠不關心的父母也可能令子女容易陷入性沉溺。有些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當中與他們沒甚麽聯繫,漠不關心,孩子缺少一個規範及指引,以致不能分辨對與錯。但過分控制也可能造成反效果:愈不讓孩子去做,他們愈好奇。孩子小時,父母還可以控制他們,但他們長大後,就難被家長控制。過分控制或漠不關心兩者都會影響他們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和溝通。當孩子長大後,人際關係若發展得不好的話,便容易跌入沉溺問題中以滿足自己。

另一方面,家庭成員的壞榜樣——父母性濫交或性沉溺,性道德界線混亂或模糊,如家中成人報章、雜誌亂放,小孩從小便容易接觸和閲讀有關的色情資訊,或父親和兒子一起看三級片,又或者父親本身有幾個妻妾等,這些壞榜樣都會對小孩造成傷害,容易令青少年有性沉溺問題。

近因方面,朋輩的影響會令青少年容易陷入性沉溺。在現今講求分享的世代,網上分享的文化很流行。無論多變態的行為,網上總可以找到一班志同道合的人,然後大家一起「推銷」這些變態行為,以致大家都覺得自己的行為是「正常」的。例如一個偷窺狂在地鐵拍了一些照片,上載到一個偷窺網站,他有可能看見別人拍的照片比自己的還要厲害,於是他決定下次拍得「更好一點」。不知不覺間大家「互相鼓勵」這些行為的發生,加深問題的「質與量」。在現實生活中,大家很難公然地找到相同行為者,令你覺得自己並非不正常,但在網絡世界中找個類似行為的「群組」分享,卻是非常容易。由此看來,朋輩的影響很重要。再者,現時的社會風氣開放,比較起來,從前要接觸色情資訊有很多阻礙和困難,男士要偷偷摸摸地去買「鹹書」(看見報販是女人便不好意思買),去戲院看三級片,又怕遇到熟人……但現今社會就方便得多,通過上網很容易接觸有關資訊,私隱度高,即使有人經過,立即將電腦畫面轉調即可。方便和私隱,減低了個人的羞辱感,加深了人們接觸色情資訊的沉溺問題。

 

沉溺行為的分類

性沉溺的分類,包括性幻想、自慰和手淫等。但需要強調的是,一般的自慰及手淫不一定達到性沉溺程度。(當然,從基督徒的標準來看,性幻想已經是罪,所以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標準可以有很大差異。)至於其他方面,「性沉溺」對正常人來説,可能是指一些較變態的行為,如:引誘癖(在女士身上較常見)、與匿名者性濫交(一夜情,與不知名的人性交)、召妓癖、以性作交易癖、偷窺癖(這是最常見的)、露陰癖(當衆露性器官)。還有性侵犯癖(包括以言語作性騷擾)、淫猥電話癖、觸磨癖(在公共場合碰別人的身體或敏感部位)、非禮、強姦、性受虐與性虐待、戀童癖、戀物癖(偷取別人内衣褲)、扮異性、戀糞癖、戀尿癖等。再噁心的有戀屍癖、戀獸癖等等。這些行為都會慢慢演變升級,沉溺者漸漸覺得不奇怪和噁心。不過,除了去分辨不同的沉溺行為,更重要的是了解它們的成因。可以的話,大家仍應帶著憐憫的心去看待他們,這樣才能幫助他們從沉溺行為中走出來。

 

沉溺行為的治療

針對性沉溺行為的治療方法有多方面。藥物治療通常只用於較嚴重的個案,而且,沉溺者除了性沉溺,多還有其他情緒病如抑鬱、焦慮、失眠等須要處理和治療。血清素可以幫助沉溺者抗抑鬱和焦慮,亦可以幫助他們減輕強逼性的行為。在此要再強調:藥物治療是一種,但並非主要的方法。沉溺行為的治療主要是在心理治療方面,而有信仰的人還可以採用靈性治療及合併治療。合併治療對患者幫助更大,成功的機會率更高。

心理治療方面,可以透過個人、婚姻和家庭輔導等方式進行。對沉溺者來說,單憑自己力量並不足夠,須要依靠小組治療或過來人建立「互助小組」。在過來人互助小組中,有許多經歷相同的過來人彼此分享,令沉溺者不會太自卑,敢於分享。治療社區就是將沉溺者放入一個治療群體和環境中,如住院治療般,藉此戒除心癮和壞習慣,建立新的生活方式。

我們怎樣能幫助身邊的人從性沉溺中釋放出來?最重要的是「愛」。這道理看似很老套,但確實是最重要。「愛」包括家人、親友、教會肢體,以及從神而來那種「不離不棄,無條件」的愛。但是不離不棄,無條件的愛不等於沒有界線。曾經有一個沉溺者,雖然聽了《聖經》的道理和知道處理方法,但因爲他捨不得離開性沉溺行為所帶給他的享受,有一段時間沒有再尋求幫助。半年後,他再次尋求輔導,只因爲一位幫助他的牧師的祈禱及眼淚深深打動了他。神透過牧者的眼淚告訴他:神沒有放棄他。為此,他再次認真地看待自己的問題並努力尋求幫助。

沉溺者真正希望改過的動力也很重要。可惜的是,沉溺者很多時候都只是爲了應付身邊的人,而並非真心想改過。另外,沉溺者何時會被感動繼而肯作出改變,也是人控制不了的事情。《聖經》說得對:「醫治有時」,幫助者要以耐性和愛心鼓勵沉溺者。正如《聖經》所說,要用溫柔的心把他們挽回過來(加六1-2);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,勉勵灰心的人,而且要忍耐(帖前五14)。沉溺者很容易灰心,他們可能掙扎了一兩年,仍不能改變甚麼。他們不是沒有祈禱,但就算一直祈禱也沒有甚麽大的改進。所以我們要鼓勵他們,和他們一起同心合意地祈禱。改變不是立時的,而是循序漸進的過程,所以幫助者要忍耐。

除了愛,信心亦非常重要。信心可以是輔助者的信心,他們要對神有信心,相信不離不棄的愛會感化沉溺者,相信沉溺者是可以改變的(即使不知道甚麽時候)。另外,沉溺者也需要對自己有信心。有時候,沉溺者經常尋求他人幫助,當別人開解和鼓勵他們後,他們依然覺得自己做不到。受助者可能會很氣餒,不容易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到。如果老是不相信自己可以改變,這就變成了一種「自我認定」。那麼,沉溺者的信心可以如何建立呢? 輔助者可以從加強他們的動機著手,為他們分析沉溺行為的得與失,不要以「旁觀者」的角度來不斷分析失敗的原因,而是要帶有同理心,以「當事人」的角度去分析得失,幫助他們回想自己失敗的原因,以免他們誤會輔助者只是責備他們,點算他們的過失,歧視他們。

靈性輔導方面,「靈程十二步」的輔導方式可以幫助沉溺者戒癮。沉溺者首要的是要承認自己無能力改變沉溺的行為(如果沉溺者還認爲自己有能力改變,這說明他還未能做到第一步),相信有一位能力更大的能恢復他們的理智,決意將自己的意志及生命交給神。要知道,解決一個人的沉溺行為,不單要處理個別的性沉溺問題,還有那個人整個生命的問題。我們總要有信心:人認爲不可能的事情,在神凡事都能。

 

結語:以實際行動遠離試探

這方面,我們可以從《聖經》得到指引。第一,《哥林多前書》和《帖撒羅尼迦前書》提及,要逃避和遠避淫行。這不是消極的,而是積極的行為。假設有一個炸彈,大家不會走過去觸摸它,而是迅速逃跑。逃跑是好的,預防勝於治療,可以由逃避眼目情慾開始。男人特別容易受視覺影響,應該立志看守自己的身體及尊重別人的身體。如早前的「陳冠希事件」,放在網上的照片既是別人的隱私,我們應當尊重別人,尊重自己,不看那些照片。我們應該遠離試探的環境,如果那一間商店對你來說是試探,就連那商場也不要去,仿如逃避炸彈一樣。

我們可以採取一些實際行動逃避和遠避淫行。

第一,除掉家中一切色情物品、書刋等,也可以使用一些電腦軟件防止自己進入色情網址,男士可以互相守望並立志不踏足某按摩院、桑那浴室等地方。當處於容易受試探的環境時要提高警覺,並預先定出應對的策略。而已婚人士也要小心,避免思想上犯姦淫。我們要選擇健康並合神心意的鬆弛或娛樂方法,也要從失敗中了解自己的軟弱和魔鬼的詭計。

第二,我們要學習竭力抵擋性試探。有些人認爲逃避試探有困難,那可以嘗試以「三重禱告」的方式,借助主耶穌的幫助去抵擋試探,奉主名叫這淫念離開自己。三重禱告包括斥責並棄絕魔鬼和私慾的試探,立志宣告持守聖潔,倚靠神所賜的能力和信心。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要循序漸進,但一定要跨出第一步。

第三,深切認罪。如果沉溺者主動向神認罪,這當然是好的,但並不足夠。沉溺者可以在一些信任的人面前認罪,這有助消除罪在沉溺者身上的影響。所以,在弟兄姊妹中互相認罪,互相代求是有用的。要屢犯屢認,接受神的赦免。除了幫助沉溺者清除性沉溺的罪,也要清理其他有關的罪,如其他沉溺行為,拜偶像的罪,特別是處理不饒恕的問題。幫助他實踐與自己、與別人及與神復和。如發現有邪靈壓制,就需要祈禱驅鬼釋放。

第四,彼此守望,互相代求。輔助者與沉溺者建立關係,作一對一的關顧。陪伴沉溺者一段時間,與他一同讀經查經,鼓勵他戒癮,如果失敗就檢討原因。全人關懷是十分重要的,即使沉溺者在戒癮方面毫無進展,他在其他方面也會有進展,這樣,陪伴者較不容易灰心,隨便放棄。

第五,識破魔鬼的詭計。通常在沉溺者軟弱時,很容易出現「合理化」的思想,例如「少少性幻想乃人之常情,何須小題大做」、「我最終都會同他結婚,為何不可以早一點享受性」、「社會對性已開放了,不應太落後」、「夫婦一起看色情電影本為增強性慾,促進性事,加深關係,為何不可」、「我最終都會犯事,不如現在就做,何必忍得那麼辛苦」……若曾掉進類似的陷阱和試探,沉溺者反而要從失敗的經驗認識魔鬼的詭計。

第六,屢敗屢戰,不要灰心放棄。戒除沉溺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當中難免有許多失敗的經歷。但沉溺者不要灰心,一次的失敗不等於前功盡廢,雖然有起有跌,但相信最後總會成功的。即使我們失敗,也要抱著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向著標杆直跑的心態。

第七,個人生活上的屬靈操練。如果一個人花很多時間讀書,又或在其他健康活動,他上網或沉溺行為的時間就會減少。我們要慢慢幫助他們,成爲他們的導師和同行者,幫助他們改變過來,協助他們重回一個健康的生活群體中。

 

參考資料

Anderson, T. Neil. Freedom from Addiction. Ventura, California: Regal Books, 1996.

Arterburn, S. &Fred Stoeker. Every Man’s Battle: Winning the War on Sexual Temptation One Victory at a Time. Colorado Springs, Colorado: WaterBrook Press, 2000.

Carners,Patrick. Don’t Call it Love: Recovery from Sexual Addiction.New York: Bantam Books, 1991.

Out of the Shadows: Understanding Sexual Addiction. Center City, Minnesota: Hazelden, 2001.

Gerald, May G. Addiction and Grace. New York: HarperSanFrancisco, 1988.

鄭健榮博士主編:《沉溺行為與治療》。香港:生命頌浸信會出路社會服務出版,2005。

 

[1]詳見生命及研究中心出版之《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2010》調查報告。該調查發現,在334個樣本中,表示每天至少一次接觸色情資訊的男性受訪者約一成(9.9%)。

[2]Patrick Carnes, Out of the Shadows: Understanding Sexual Addiction (Center City, Minnesota: Hazelden, 2001).

[3]參註1。

[4]有關的討論,可參考以下網址:「與吳敏倫醫生談性與青少年」。http://b5togb.hkedcity.net/gate/gb/www.hkedcity.net/article/parent_ad_sexed/060803-001/。

[5]請參考:S. Arterburn &Fred Stoeker, Every Man’s Battle: Winning the War on Sexual Temptation One Victory at a Time (Colorado Springs, Colorado: WaterBrook Press, 2000).

[6]參註1。

[7]香港理工大學2009年7月發表的《本港青少年上網瀏覽色情資訊的調查》顯示,79.8%受訪者接觸網上色情資訊,當中逾兩成受訪者更是在10歲前已接觸有關資訊。

[8]PatrickCarnes,Don’t Call it Love: Recovery from Sexual Addiction (New York: Bantam Books, 1991), 109.

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10 (p.48) 15/10/2010

康貴華醫生   |   精神科專科醫生 | 整理:李嘉敏、吳慧華、陳永浩

參考連結:https://www.truth-light.org.hk/flipbook/lifeethics/journal/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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